陈女士,63岁,自幼智力有缺陷。在上海市黄浦区,她原有一套6平方米的公租房,由于2024年面临拆迁,她获得了约325万元的拆迁款。然而,离婚近20年的前夫蔡先生却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分走其中40%的款项,约130万元。这段婚姻十分蹊跷,陈女士与蔡先生在认识仅两天后便登记结婚,婚后不到两个月便离异,甚至两人未曾牵过手。
在离婚协议中,陈女士同意将公租房的承租权转给蔡先生,而她的户口也要迁出。陈女士表示,协议是由蔡先生准备的,她毫无了解地签了名。多年后,陈女士并未完全执行协议,而蔡先生也曾试图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执行,但最终撤诉。
当寻求法律支持的房屋被征收时,蔡先生重新提起诉讼请求分得拆迁款。尽管陈女士的亲友认为蔡先生的举动是为了房子,法院却并未支持他们的观点。
据悉,陈女士因为智力障碍的情况,直到2019年才在精神卫生中心被正式鉴定为智力残疾。法律界人士提醒,若家中有人有类似状况,家属应当尽早处理相关法律问题,避免婚姻登记和财产分配时的争议,以及不必要的经济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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